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办法

时间:2018-08-08 点击数:

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专业课程目标

达成情况评价办法

课程是组成专业课程体系的基本单元,是支撑专业毕业要求达成的基本要素。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是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规范地进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组织机构

专业教学指导小组是相应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的领导机构;课程组是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执行人;课程组组长带领课程组相关教师进行课程问卷和听课记录表设计、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评价结果数据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方式和程序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原则上每学年一次,可采用下述三种评价方式:

1. 课程考核角度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

评价程序如下:

①课程组确定课程的考核方式、成绩比例、考核内容等,课程结课考核前,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考核方式及其与课程目标的结构组成、达成途径等进行合理性审核,包括考核内容是否能够完整体现相应的毕业要求指标点,是否能够考察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考核方式是否合理等。

②任课教师结合教学实施过程中各考核项的学生实际成绩平均值,按教学大纲制定的达成度计算办法得到课程目标达成度,目标达成阈值采用0.6

2. 教学质量监督角度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

该评价方式从课程目标达成角度、课程内容、授课方式、课堂组织、师生互动、学习效果等方面开展,评价人包括督导专家、学院领导、系主任、课程组教师等。评价程序如下:

①课程组编制与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相关的听课记录表。

②课程组组长负责将听课评价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并组织评价结果的收集整理及分析汇总等工作。

3. 学生自评角度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

该评价方式从课程目标达成角度、课程内容、授课方式、课堂组织、师生互动、学习效果等方面开展,评价人为学生。评价程序如下:

①课程组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编制与课程目标相关的课程问卷。

②学生根据个人情况填写课程问卷,通过学生自评方式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评价。

③任课教师将课程问卷的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学生的课程情况,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课程组。

三、课程目标及其达成情况的持续改进

课程结束后,课程组根据以上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得到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活动、考核评价等持续改进措施,并上报专业教学评价小组汇总存档。

                                       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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