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社会评价机制及实施办法

时间:2018-10-10 点击数:

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社会评价机制及实施办法

专业人才培养应以体现社会及行业企业需求为基本着眼点,因此人才培养体系的建设需要行业企业的深度参与,依赖于社会和用人单位对人才需求的响应,为更规范地运行和实施社会评价机制,特制定本办法,社会评价的对象为行业企业。

一、社会评价的组织机构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各专业社会评价工作实施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学院各专业社会评价工作的开展;专业教学指导小组是相应专业社会评价工作的领导机构,专业负责人是执行人;系主任带领专业教学评价小组相关教师进行社会评价工作的调查问卷设计、座谈会议题设计、调查结果数据的统计分析等工作;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调查对象选择、调查问卷的发放和回收,专业教学评价小组负责行业企业的实地走访和座谈调研。

二、社会评价方式和工作程序

1.系主任带领专业教学评价小组相关教师进行调查问卷设计、座谈会议题设计等。社会评价的关注点为毕业生综合素质、履职能力、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培养目标达成情况,以及课程体系设置合理性、行业需求信息、人才培养质量要求、人才培养模式建议等。

2.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调查对象选择、调查问卷的发放和回收,专业教学评价小组组织行业企业的实地走访和座谈调研。

3.调查问卷原则上每3年进行一次,时间随机。

4.专业教学评价小组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讨论编制持续改进方案。

三、社会评价的结果分析及持续改进

社会评价结果作为课程体系设置、毕业要求及培养目标达成等工作持续改进依据。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邀请行业企业专家对持续改进方案进行评价和论证,作为专业持续改进依据。

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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