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大学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3-03-26 点击数:


根据《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条件

1.复试分数。初试单科和总分数均达到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为200分(初试试卷总分为500分)。

2.实行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二、招生计划

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所示。


三、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将于3月26日以后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将于4月5日以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方式

我院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首选复试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选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考生须提前安装复试所需软件,并熟悉相关操作。复试现场预留应急电话号码为:13821228052

五、调剂说明

调剂条件和调剂要求等参见我校研究生处公布的《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关于调剂的说明

六、其他说明

1.复试程序和要求等其他未尽事宜以《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等相关文件(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为准。

2.根据实际复试情况,本学院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将进行适当调整。

3.本细则如有与教育部、天津市教委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政策不符的事项,以上级政策为准。

七、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2-23085107(座机)    13821228052(手机)

联系人:马老师

E-mail:xuelian_ma@tcu.edu.cn

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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