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专业毕业要求制(修)订及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

时间:2019-01-09 点击数:

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专业毕业要求制(修)订及

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

毕业要求是支撑专业培养目标的明确、公开和可衡量的毕业生基本能力要求。为更规范地确定各专业毕业要求并进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要求制(修)订和达成情况评价的组织机构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各专业毕业要求制(修)订及达成情况评价的领导与组织机构,负责学院各专业毕业要求制(修)订及达成情况评价工作;专业负责人是相应专业毕业要求的制(修)订及达成情况评价的执行人;系主任带领专业教学评价小组相关教师开展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调查问卷设计、调查对象选择、调查结果数据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二、毕业要求制(修)订的工作程序

毕业要求制(修)订工作应坚持自顶向下的设计原则,即首先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然后围绕培养目标对人才在专业领域、职业特征、职业能力和人才定位等方面的预期,以强化学生能力提升和支撑培养目标达成为目的进行各专业毕业要求制(修)订。

1.专业充分调研,收集专业领域科技和教育发展的前沿动态和趋势,以及校友及用人单位对专业毕业生的评价、对人才的需求及人才培养建议。

2.综合分析学校、学院、专业教师、毕业生、用人单位意见及建议,专业总结对毕业生的能力和素养要求,结合专业知识、能力、素质培养特色,对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进行梳理,突出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强调职业规范、团队精神、国际视野、主动学习等能力,提出毕业要求修订建议。

3.组织专业教师、行业企业专家、校友等进行毕业要求制(修)订方案的研讨、审核和确定。

三、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评价方式和程序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采用直接和间接评价相结合、定量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原则上每三年评价和分析一次,根据分析结果,形成新的毕业要求制(修)订方案。具体包含下述三种评价方式:

1.基于课程考核的毕业要求达成评价

评价程序如下:

①指标点达成度计算:采集每项毕业要求指标点所对应课程目标达成度,根据各课程目标对该项毕业要求指标点支撑强度,对所有课程目标达成度进行加权平均,得到该项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度。

②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分析:采集每项毕业要求所包含指标点达成度,取平均值作为该项毕业要求达成度。毕业要求达成度每年计算一次。

③持续改进:根据课程考核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结果,检查教学情况,对教学大纲、教学实施等提出改进措施,做好落实工作。

2.用人单位毕业要求达成评价

通过问卷调查、座谈等方式收集用人单位对毕业要求需求度和毕业生实际达到能力水平的评价数据,以及基于课程支撑合理性角度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结果,开展用人单位毕业要求达成评价。

3.应届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评价

通过问卷调查、座谈等方式收集应届毕业生对毕业要求需求度和培养水平的评价数据,以及基于课程支撑合理性角度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结果,开展应届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评价。

四、毕业要求及其达成情况的持续改进

专业毕业要求的改进主要依赖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假定经过评价分析,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不能达成,应改进专业毕业要求;课程体系的改进主要依赖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假定经过分析评价,专业毕业要求不能达成,应改进课程体系。毕业要求及其达成情况的持续改进工作流程如图所示。

4-1毕业要求及其达成情况的持续改进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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