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专业持续改进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18-10-11 点击数:

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专业持续改进工作实施办法

为贯彻《天津城建大学关于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实施意见》(城建教务﹝201743号)和《天津城建大学关于本科生培养目标与基本规格的指导性意见》(天城大政〔201834号),固化人才培养过程中持续改进育人机制,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持续改进教育理念落实到本科教育的全过程,进一步推进专业建设内涵式发展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持续改进育人机制与实施办法。

学院人才培养过程中持续改进育人机制包括教学过程质量监控及教学环节持续改进机制、教师教学能力持续改进机制、毕业要求制(修)订及达成情况评价及持续改进机制、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社会评价机制和培养目标制(修)订及达成情况评价及持续改进机制等。

一、教学过程质量监控及教学环节持续改进机制

1)建立“三类别三层次”的教学管理机构

依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中持续改进的思想以及国内高校实践经验,学院对现有教学组织结构进行了梳理,构成“三类别三层次”的教学管理机构,如图1所示。三类别指教学运行类、教学评估与督导类、专业/课程建设类;三层次为学院层、系部层和课程组层。教学运行类主要职能是负责各类教学任务(含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大纲等)的规划与制定,教学事务运行管理,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等相关工作;教学评估与督导类主要职能是负责各教学环节的监督指导工作,对有关教学及其管理方面的决策起评估、督导、咨询和指导作用;专业/课程建设类的主要管理者为专业教学评价小组,在课程目标、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定期评价的基础上,负责本科专业的发展规划、建设方案和人才培养机制改革、课程体系调整等方面的审议审定工作,其中专业负责人必须作为专业教学评价小组成员。

1 能源学院教学管理机构及运行

2)明确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要求

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院特点,制定了涉及课程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教学、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考核、教学资料整理等教学环节的教学要求或规定,并实施课程教学任务确认制度,各专业需利用教研活动对全体教师进行宣讲,确保各项教学环节达到相应质量要求。

3)建立和完善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

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是整个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中核心部分,主要包括对教学管理、师资配备、基础设施保障、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教材选用和建设、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践教学、毕业设计(论文)、考核方式等环节的监控,以及对课堂教学质量、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课程体系合理性、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

师资配备、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教材选用和建设的监控主要依托学校期初、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以及教学督导和学生信息员反馈等进行,各专业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整改;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践教学、毕业设计(论文)、考核方式等环节则采取期中教学检查、学校督导听课与教学资料检查、学院督导听课与教学资料检查、院系领导听课、学生评教等方式,持续实施检查、监督和评估,检查结果于每学期集中通过学院组织的教学质量反馈会进行反馈,促进本专业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4)构建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建立了由学生评教制、教学督导制、领导听课评议制、同行教师评议制和教学资料评价制构成的五制并举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评价结果与教师职称评聘挂钩。

5)课程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流程

各专业结合学院制定的课程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流程,如图2所示,做好课程教学改进工作,改进工作重要节点为:

开学第1周,学院领导、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联合检查开学初的教学运行情况,做好学院教学督导学期工作安排,以及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运行的相关协调工作。

②第1-2周,各系组织课程负责人汇报上学期课程自评情况以及下一步持续改进的措施。

2 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课程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流程

③第3-4周,学院组织院级教学督导、各系主任对上学期教学资料规范性、完整性进行抽查,抽查结果经教学办整理后反馈至各系、任课教师,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整改。

④第9周,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安排,组织教师及部分学生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获取期中学生对教学质量的评价信息。

⑤第10周至第11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根据学校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组织自查,接受学校教务处安排的督导组对学院教学质量状况的检查与评价。

⑥第16-17周,组织全体学生进行学期网上评教和问卷调查评价,对评教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归入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⑦第16-17周,教学管理办公室组织学院督导、部分领导就课程教学听课情况进行反馈,教学副院长负责对全院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反馈与分析,提出整改意见。

⑧课程考试环节,课程组组长把好课程考核关,就课程考核方式、考核内容是否能够支撑课程目标的评价进行审核;对课程考核教学资料整理的规范性、课程达成分析持续改进部分的合理性和针对性进行审核。

⑨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有义务针对整个教学环节中的反馈意见认真分析学生学习的薄弱环节和教学中的不足,并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修订教学大纲,完善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通过持续改进确保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教师教学能力持续改进机制

1)充分利用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的作用,针对不同层次教师开展分别新进教师岗前培训、教师教学技能培训、职业道德素养、教育教学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工程(社会)实践能力、国际化能力等方面的能力培训举措。

2通过实施青年教师进修派驻计划、企业特派员、参加社会服务项目增加青年教师与实际工程对接机会,通过专业实习实践指导积累工程实践经验,通过依托校企合作项目推进青年教师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搭建工程实践锻炼平台丰富青年教师的工程实践经验等举措强化青年教师工程能力。

3)落实教师课程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各项工作,通过校院督导、领导听课反馈与指导,教师自身的总结与改进,不断提升课程教学水平。

三、毕业要求制(修)订及达成情况评价及持续改进机制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采用直接和间接评价相结合、定量和定性评价相结合、内部和外部评价相结合方法。内部评价包括课程考核评价和应届毕业生评价,外部评价包括用人单位评价和课程支撑合理性评价。专业教学评价小组负责毕业要求评价机制制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及综合分析、推动持续改进。
 
1)完善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机制。根据毕业要求课程支撑矩阵进行基于课程考核的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基于课程考核的毕业要求达成值每年计算一次,毕业要求达成情况每2年分析一次;专业遴选部分骨干教师组成专业教学评价小组,负责对收集各门课程的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根据专业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方法完成毕业要求校内课程定量评价。

2)应届毕业生问卷调查。由专业负责人依据专业毕业要求指标点制定并优化毕业要求达成评价调查问卷,组织应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要求达成评价问卷调查,组织骨干教师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调查报告。评价周期为3年。

3)企业行业专家及用人单位评价。各专业每3年有组织地邀请企业和同行专家及用人单位来校对培养目标、以及培养体系进行一次论证,听取企业行业专家及用人单位对专业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相关会议纪要。

4)评价结果的应用与改进。专业教学评价小组对毕业要求校内课程定量评价、应届毕业生问卷调查结果和企业行业专家及用人单位评价进行分析,提出毕业要求、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整改方案。由专业负责人召集课程群负责人,根据整改方案的建议,对毕业要求及分解进行修订,优化课程体系结构和毕业要求课程支撑矩阵,指导教师修订教学大纲,教学目标与支撑指标点相符,教学内容能够支撑教学目标,教学安排和方法能保证学生可达成教学目标,课程考核方式合理可行且能支撑课程目标的达成。基于此构建毕业要求、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的闭环持续改进机制。

四、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和社会评价机制

各专业需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针对毕业1-3年以及毕业5年左右毕业生的问卷调查、用人单位问卷调查,行业企业走访,行业及同行专家座谈,专业教师座谈等多种形式的调研活动,了解毕业生就业、发展情况和变化,了解用人单位的需求;基于此分析数据每三年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达成性进行评价,形成专业培养目标调查统计分析报告,并针对反馈的不足和存在问题修订和完善培养目标;构建一个校外持续改进循环机制。评价形式和获取数据方式如下:

1)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调查。各专业每年组织应届毕业生的问卷调查和座谈会,每3年组织一次针对毕业1-3年毕业生的问卷调查,每3年组织一次针对毕业5年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问卷调查,从毕业生工作岗位及个人发展、本专业培养目标定位是否符合行业需求、培养目标是否满足行业发展和用人单位需求、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运用程度、对专业培养方案和模式满意度等方面对培养目标合理性进行调查与分析;从专业毕业生能否较好胜任单位工作,是否达成工程师或相当工程师水平,是否具备满足社会和企业期望的职业规范要求,是否具有较好地人文社科素养、社会责任感,并能够在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是否能够协调地处理个人和团队关系,是否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等方面进行培养达成情况评价。

2)企业行业走访调查。各专业不定期利用假期到校友所涉及的企业进行走访,参加行业或行业协会的会议,宣讲专业培养目标,了解行业企业用人要求与需求,做好调研记录。

3)企业行业专家座谈。各专业每3年不少于1次有组织地邀请企业和同行专家来校对培养目标、以及培养体系进行论证,听取企业行业专家对专业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培养目标进行修订改进,并形成相关会议纪要。

五、培养目标制(修)订及达成情况评价机制

基于毕业生、用人单位的问卷调查分析,企业行业走访和专家来校座谈的反馈结果,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每3年定期对专业培养目标以及培养体系进行修订,并进行论证,形成相关会议纪要。

根据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意见,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并应用于毕业要求和培养体系的修订;各专业培养方案一般3年修订一次。

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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