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职责

时间:2017-03-17 点击数:

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是学院专业规划与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教学质量评价等有关事务的咨询、监督与决策机构。

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1)提出本院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建设性意见;(2)讨论审核研究生、本科生教学计划及课程建设情况,并提出建议;(3)加强教学质量的督导和监控,收集、整理师生对教学工作的反馈意见,指导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和完善工作;(4)审查学院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制定及完成情况。

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由9-11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秘书1名,其成员由学院内部具有教学经验、教学管理经验和较高学术水平的教授或副教授及系主任、实验室主任兼任。

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赵树兴

副主任:王昌凤

委员:吕建任绳风郭春梅玉建军杨俊兰赵国敏王宇

秘书:楚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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